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财政厅、农牧厅、乡村振兴局《关于选树表彰全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内组通字〔〕13)精神,经自下而上推荐,盟旗两级组织、民政、农牧、乡村振兴等部门审核,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现将建议推荐的“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先进集体”5名、“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先进个人”10名,在全盟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年4月29日至5月9日(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受理—、—(传真)
受理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1xbbk.net/jwbrc/2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