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陇南都市网诚信乃立身之本然而有些人却不珍惜将诚信狠狠“抛弃”陇南市康县法院公布第一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以后的工作中将陆续曝光失信被执行人请广大群众对以下失信被执行人予以监督、举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向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监督限制被执行人的消费和经营行为。监督举报-。法官寄语:失信被执行人的后果为: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还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高消费。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失信被执行人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将被限制,事业发展将会受到阻碍;其家人就业、子女升学、参军也会受到一定影响。特别提示对于已发布的内容,本院不提供修改功能,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将会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屏蔽。

┃文章来源:陇南康县人民法院

┃图文编辑:编辑:冯丽霞审核:张玮监制: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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