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执行案款送到家便民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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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为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11月18日,执行干警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的申请执行人“上门送款”,传递司法温暖。

案情回顾:

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张某、张某某物权保护纠纷案中,刘某与张某为同居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年,张某某(被执行人张某之子)按照国家危房改造政策,以刘某的户名和张某的户名申请建造了两处住房。按照政策,每套房屋及院落国家补贴资金1.83万元。后刘某与张某发生矛盾,解除同居关系。刘某于年5月17日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张某某将国家补贴资金1.83万元退还。判决生效后,张某、张某某未按时履行义务,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执行法官耐心地劝解和疏导,最终张某、张某某自动履行了义务,本案得以执结。

执行干警考虑到刘某行动不便,且儿子儿媳均为残疾人,决定上门为老人发放执行案款。老人拿到1.83万元的执行案款,激动地拉着执行干警的手久久不肯松开,用最朴实的方式表达着对执行干警的深深谢意。

正镶白旗人民法院将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在强化规范执行、文明执行、高效执行上下功夫,秉持司法为民宗旨,以实际行动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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