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是内蒙古自治区第一部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对于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维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诚信社会具有重大意义。为扎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近日,我局组织召开《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专题学习会,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婧同志对出台《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的重要意义和主要特点进行详细解读,结合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职能工作,就贯彻落实提出具体要求。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以法律六进为切入点,开展“知诚信、守诚信”系列宣传活动,全力营造知法守信的良好氛围,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撰稿:宋振环
初审:杜慧霞
复审:吕金
终审: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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