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要案情
年12月08日11时27分,胡某(驾驶证号:******X)驾驶车牌号为蒙HK****小型汽车,在正镶白旗阿拉腾嘎达苏南路与范某(驾驶证号:******)驾驶车牌号为蒙HJ****小型汽车发生交通事故。
二、责任划分
当事人胡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负同等责任;当事人范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负同等责任。
三、案例点评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驾车不注意观察、争道、抢道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不仅对自己的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而且也是对别人生命的威胁。各位驾驶员朋友在行车时一定要时刻谨记交通法规,遵守交通法规,尊重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特别是在行径没有灯控的十字路口时,一定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不争道、不抢道,你让一分我让一分,安全与你常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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