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镶白旗总工会关于对未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筹

经旗总工会梳理核查,截止年3月25日,我旗税务代征工会经费收缴期限超过三年(含)的小微企业未返还工会筹备金的企业有7家。旗总工会一直以来与这些企业进行沟通,要求其成立工会并建立工会独立账户进行工会筹备金的返还,但这些企业至今没有成立工会组织和建立工会独立账户,致使企业工会筹备金未能进行返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地方工会对收缴期限超过三年(含)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筹备金)结转为本级工会经费收入的相关规定,旗总工会将收缴期限超过三年(含)的没有建立工会组织、没有开设独立工会账户的7家小微企业工会筹备金结转为旗总工会本级工会经费收入。

现将结转工会经费企业名单及筹备金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凡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于4月8日之前向正镶白旗总工会财务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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